北京
2018年北京延慶區(qū)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nbjindi.com 2018-01-29 15:36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延慶區(qū)關于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為做好我區(qū)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根據《關于北京市各級機關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報考我區(qū)區(qū)級機關一般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5分;我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基層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55分,且總分滿95分。面向2018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面向2018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報考我區(qū)區(qū)級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0分;報考我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基層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55分,且總分滿95分。
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資格審查時間
2018年1月30日-2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資格審查地點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塔街53號)
公務員管理科216室
四、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3、報考北京市延慶區(qū)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工商局延慶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等單位的考生不在延慶區(qū)人力社保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請考生關注相應招錄機關的資格復審公告。
五、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1份;
(2)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學歷、學位等)原件及復印件。
2、除基本材料外,考生還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材料:
(1)報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qū)級村官辦出具的能說明工作經歷的材料;
(2)報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能說明服役經歷的材料;
(3)報考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對于列入“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中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單為準)范圍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說明;對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蚯?00名專業(yè)(以2017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為準)的國(境)外學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對于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說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說明確有困難的,提供承諾書,承諾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說明;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聯(lián)系電話:69103596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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