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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縉云縣人民法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http://m.nbjindi.com 2025-05-16 13:40 來源:浙江人才網
2025年縉云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縉云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縉云縣戶籍(以2025年5月1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縣生源;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的;
(6)依據法律法規(guī)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7)父母、配偶、子女在擬任職法院轄區(qū)內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等職業(yè)的;
(8)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發(fā)布公告
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jinyun.gov.cn/)及縉云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
2.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5年5月19日9時-5月26日17時。
報名網址: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05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溫馨提醒:報名時間結束后審核不通過的,將不再予以改報,請報考人員注意時間節(jié)點,提前報名。
3.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5月19日9時-5月26日18時。
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5年5月19日9時-5月26日17時)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6月5日9時-6月8日9時。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05)下載打印準考證。
5.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技能測試。
時間為2025年6月8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00《綜合基礎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基本法律知識、寫作等,滿分為100分。
筆試后即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時間10分鐘。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字錄入編輯、辦公軟件操作等計算機操作基本技能。滿分為100分。
6.資格復審
根據考試成績(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的成績排序,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開始24小時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若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開始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7.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8.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y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9.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或在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需要遞補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一年,期間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如遇單位編外工作人員解除合同等情況,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它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被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縉云縣人民法院工作。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縉云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縉云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機關黨委)
0578-3315012
監(jiān)督電話:縉云縣紀委縣監(jiān)委第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0578-3312166
縉云縣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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